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

20100427 延期停留

今天下午到市議會站附近的政府大樓去辦理延期停留的申請,雖然我的VISA有效期是一年,但我首次入境只批了60天的停留呀!五月初到期,在到期前15天我便可以再申請延期,到櫃檯辦理時,原來如果我沒有親友保證,最多只能延30天,那我廿多天後又要再來一次,足麻煩呢!(有親友保證,我便可以延60天)於是我問我的朋友能不能做我的保證人,他答應了,只是今天沒空,那我只好暫時不辦囉!

其實我有點擔心我下次再續時,政府會不批呢!很討厭每次都要擔心要被迫離境呀!可是我又沒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這種麻煩,也只好繼續每60天跑來一趟囉!

辦延期申請辦不成,那就在附近吃我的午餐,然後想到處走走,誰知我這個路痴,又搞不清方向了!想向中央公園方向走,卻往七賢那邊走,結果又走了點寃枉路囉!嘻!到了中央公園,逛逛新崛江,那才施施然回家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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